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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坏人(第2页)

或者说,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。有的事情上天注定,无论凡人怎样躲避,最终也无法逃出佛祖的五指山。

次日清晨,叶黎向叶正凯和余彤彤打了招呼,叫他们照顾好徐小娟,便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他做了决定,这一次一定把所有该做的事情都做好。他一定要打败万青虹,也一定要找到第三朵善念之花。因为徐小娟是他的爱人,而夏恬也是他很好的朋友,他认为自己有义务确保她们安然无恙。

***

童遥真的在谈恋爱。

从七月初,这个暑假开始,她便谈了一个在物理界颇有见地与成就的年轻教授,名叫周锦云。

当然,说是年轻,只是相对其他教授而言,毕竟周锦云比童遥大了足足八岁,已有三十七岁了。

他的相貌非常平庸,而且戴了一副高度数黑框眼镜,给人一种虽有学识,却也难成大器的感觉。

事实却不是这个样子,或许他比不得那些青史留名的伟大物理学家,但至少在北科大,他可以算是物理方面的权威。

他在生活与工作上都是非常细心严谨的人,总能在言谈举止中,给人一种温文尔雅、如沐春风的舒适感。

这样一个性格好,事业有成,而且待人处世面面俱到的男人,对不少女人而言,的确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对象。

而童遥本身也是一个美丽端庄、知书达理、并且冰雪聪明的好女人。

他们在一起,仿佛天造地设,令人羡慕。

所以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,也无论是在校老师或大学生,都由衷地祝福与支持他们在一起。

童遥觉得,自己就这样嫁一个与自己同专业的教授,平平淡淡教书,平平淡淡生活,似乎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。

她在努力适应他的性格与生活。

在旁人看来,性情温和的人,往往是最容易相处的。然而童遥却不这么认为。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总会感到莫名拘束,因为他说话做事实在太过严谨,滴水不漏,使得她不能太过随意。

每当童遥感到拘谨的时候,便会想到宛游龙。

沈星暮曾说过,宛游龙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,因为别的男人都对她尤为尊敬,他却敢明目张胆地吃她豆腐。

在这一点上,周锦云与宛游龙相比,的确是天差地别。

周锦云太过腼腆。童遥和他交往了一个多月,一起吃过饭,逛过街,看过电影,玩过游戏。

可是他们一起做了这么多事情,他却连她的手都不敢碰一下。

正直的男人,能给女人一种安全感。

童遥很早以前就听说过,周锦云很照顾刚上大一的学生。这些学生对学校环境不熟悉,很容易吃亏、受人欺负。一旦有学生遇到麻烦,受了委屈,找他帮忙,哪怕他当时工作缠身,也一定会抽出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。

他闲了的时候,会和一些在校学生打篮球或踢足球。他在赛场上的身姿尤为矫健耀眼,宛如风华正茂的少年郎,有着无穷精力,令无数情窦初开的少女惊呼。

周锦云这种全身上下都是优点的男人,的确让人很难挑刺。

可是有的时候,优点太多本身就是一种缺点。

至少在童遥看来,周锦云是一个非常无趣的男人。因为他正直过头,思想像是还停留在封建时代,在和女性的正常交往中,表现得太过严谨认真,少了风趣,也少了谈恋爱的感觉。

童遥不怀疑,哪怕自己再和他交往半年,他也不会主动牵她的手。

所以童遥很难接受他的性格。

他这样的男人,也只适合做朋友,而非恋人。

时间久了,童遥便感觉乏味,想找机会和周锦云说一下,两人还是保持正常的朋友关系更好。

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。

八月中旬的一晚,周锦云邀请童遥共进晚餐,地点就在蛰城相当有名的酒芙蓉餐厅。

这家餐厅非常上档次,主打西餐,却也能做出不少色香味俱全的中餐,当然,这其中甜点也不少。

童遥进餐厅,往往只点一份草莓蛋糕与一杯摩卡咖啡。

熟知童遥的人大概都知道这件事。

当然,上次童遥对沈星暮说,她已经不吃甜腻的草莓蛋糕了,是骗人的。

甜食当然要在心情好的时候才吃。那时她心里满是苦水,吃不下甜美的草莓蛋糕。

周锦云一早就到了酒芙蓉餐厅,并把童遥爱吃的草莓蛋糕与摩卡咖啡都点好了,童遥入座就可以享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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