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伯很久前就说过,咱们的弥弥小姐看似见人就笑,实则是个知书达理的冷肚肠,就是罗汉神仙到了她外公的院子里,第二天问她来客多少,她连十七还是十八都记不住。
外公将金箔盒子放在桌边:“难为你还记得。”
钟弥在心里嘀咕:哪有什么为难,他那个样子,也不太好忘好吗?
大约抱着一点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探听心思,钟弥回道:“不止那天在外公这儿见过他,我之后还见过他。”
还不止一两面。
“他帮过我。”
怕外公担心,又说,“刚好遇见,随手帮的,不是大事。”
至于是在什么场合帮的自己,就不好讲给外公听了。
外公坐在一旁的竹椅上,看钟弥运笔,同小孩子说话一般的指引口吻:“那有没有谢谢人家?”
一码归一码,帮一回谢一次,这一次……钟弥笔尖定了两秒说:“还没。”
外公端起茶碗,拂开的茶沫,轻淡出声:“有机会要谢人家,不过也没什么关系,他不是计较这种事的人。”
纸上的青墨晕开,钟弥心浮起来,为自然而刻意空出的停顿,越发不自然,致使她甫一出声,捏笔的指骨都微微收紧。
“他不是计较这种事的人。外公很了解他吗?他好像是第一次来看外公?”
外公望着窗外:“很久,没见过了。”
钟弥断断续续勾着牡丹线条,思绪并不集中,想起那次在酒店露台,他当着徐家夫妇的面说外公对他有授业之恩。
“那他,算是外公的学生吗?”
“他启蒙,我倒是教过他写字。”
钟弥心道,原来还真沾了那么一点点授业的边,她还当他那天就是随便一说唬人的。
外公看着钟弥,忽而一笑,故作回忆神情,“那时候,他好像才四五岁,站凳子上一练就是一个小时,不分心,哪哪都规矩,写完字手上都干干净净的,哪像你小时候一堆人哄着都恨不得把笔砚打翻,现在都二十多岁了,你看看——”外公一指她白色的喇叭袖口,“还跟花猫似的。”
钟弥抬臂一看,果然沾了彩墨,但她不认,还要拉踩:“太规矩了就是教条,艺术家就得有点自己的风格。”
外公一贯宠着她,歪理也肯应和:“是是是,艺术家,歇歇吧,先喝口茶。”
钟弥坐到外公旁边捧起杯子:“我才刚刚二十一岁,二十一岁不算二十多岁!”
外公哄着:“好好好,不算不算。”
钟弥嘴里含着一口茶,从左腮移到右腮,盯着白瓷杯里漾开的淡青水纹,缓缓咽下茶水问:“外公,那他多大啊?”
“谁?”
“沈弗峥。”
钟弥立马解释,“就是他如果比我大太多,就算比我厉害也不算很厉害了,万一超过一轮了,那都要差半个辈份了,差辈分的人怎么可以一起比较啊。”
“没差那么多,”不知想起什么在算年纪,外公神情有一丝隔世般的怅然,“他今年不是三十,就是二十九吧。”
钟弥微微张口,喃喃道:“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么?”
外公听见了:“他读书早。”
“事事都先人一步。他爷爷教得好。”
最后一句似褒似贬,钟弥没听懂,望着外公问:“那这样是好还是不好啊?”
“好啊,”外公嘴角淡淡一抬,“不说他那一辈的堂表兄弟,恐怕满京市,也找不出第二个了。”
“可外公以前不是说盛极必衰,木秀易折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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