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论是作为没有固定身份的人类谢初霁,还是啃食世界之树的巨龙nidhogg,他身上都没有值得深入了解的地方。前者直到遇见洛昔才变得真实,后者则势必会遭到厌弃。
和被讨厌比起来,他宁愿忍受洛昔不在自己的视线范围时的那种不安和惶恐。
答非所问。
发现男朋友不但怂,还怂得理直气壮后,洛昔莫名有点想笑。
青年嘴角弧度往下压了压,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,从金币堆上爬了起来,“好吧,我记得你昨天说自己不用吃早饭,那我自己解决自己那份后直接去工作室赶稿啦。”
下一秒,龙类的尾巴又紧紧箍上了他的腰,将主人的心情出卖了个彻底。
谢初霁不知道什么时候闭上了眼睛,一副下定决心不会阻拦的样子——忽略越缠越紧的尾巴、和不断颤动的睫毛的话。
洛昔莞尔。
他没急着走,而是从金币堆里翻出了一块被仔细打磨过的蓝宝石,“看,这块的颜色像不像你的眼睛?”
闻言,黑龙眼睛迅速睁开一条缝,又飞快闭上,原本就无法用愉快形容的心情更加微妙。
洛昔选了一枚黄色的宝石,金灿灿的,只会让他联想到自己之前的天使身份。
“那这块呢?”
没过几秒,洛昔又问。
这次是很多块大小深浅都不一致的红宝石。
尽管还是有点介意,但从数量上看,无疑是现在的他赢得了胜利。
nidhogg心情于是又好了起来。
眼见目的达成,斟酌片刻,青年试探般开口:“其它的龙也会收集这么多宝石和黄金吗......?”
他希望能通过谈话、不断增进对男朋友的了解,从而打消对方那股不安感。
谢初霁不知道。他没有关注过其它龙的情况,在记忆中搜寻很久,才略带迟疑地点点头:“龙确实喜欢收集财富。”
“但是它们拥有的绝不会比我多。”
房间里的堆着的,只不过是nidhogg所拥有财富的不知道多少万分之一而已。
与其说他和其他龙那样有收集癖,倒不如说这些财富作为神系的遗留,刚好被他继承。
他受fafnir影响的贪婪并非是对财富的贪婪,而是对心爱之人的贪婪,决定用它们装点巢穴时,其实没有多少不舍。
谢初霁看来,这些黄金与宝石固然拥有一定的价值,但如果它们不能受到洛昔喜爱,便会失去存在意义,和曾有过辉煌的阿斯加德一样,被尘封在岁月之中,再也不会有重见天日的机会。
洛昔对龙这种生物没有任何了解,但这并不妨碍他与有荣焉。
毕竟谢初霁是混血儿,严格来说只有一半龙的血统,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把其它龙远远甩在后面,实在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。
他忍不住拥抱了谢初霁一下。
“你好厉害啊初霁!”青年如此感慨。
谢初霁不明所以。
不过从反应来看,洛昔应该非常喜欢这些闪闪发亮的东西。
喜欢他的财富等于喜欢他。
脑内迅速给两者之间划上等号,谢初霁伸手将青年搂入怀中,加深了这个拥抱。
与此同时,天花板和阿斯加德内的金宫被他连接起来。屋内开始下雨,宝石和金币像瀑布一样落下。
“这些都送给你。”
以绝望为名的黑龙异常大方地开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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